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一、民法典宅基地买卖反悔怎么处理
宅基地买卖反悔有效。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即,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政策新规定
2021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是:宅基地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灵活的利用闲置宅基地,宅基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来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房屋、附属房屋和庭院。每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因此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建设标准建房,禁止未经批准建房和超出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
三、重庆市农村房屋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合法权属证明,范围包括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占地面积,以及属于建设用地的院坝、牲畜圈舍、林盘等附属设施用地。有关重庆宅基地复垦政策,以宅基地加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计算。但院坝用地(含林盘地)面积最高不超过实测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5倍,超过部分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复垦面积以二调斑为准,获得分配面积最高不得超过复垦确认的二调图斑范围的面积。复垦产生的地票价款在扣除复垦相关成本后的净收益按85:15比例分配给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价款未溢价时,农户分配地票价款不低于9.6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地票价款不低于1.7万元/亩;地票溢价后,农户分配地票价款不低于12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地票价款不低于2.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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