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院判决的罚金怎么交呢?
罚金有下列缴纳方式:
1.限期一次缴纳。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适用于罪犯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情况。
3.随时追缴。
4.强制缴纳。适用于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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