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编造恐怖信息、敲诈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益艺编造在大型超市安装炸弹恐怖信息扰乱公众秩序,并两次以恐怖信息对他人实施威胁,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编造恐怖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7日14时19分许,在厦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的陈益艺在办公室使用手机两次拨打了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的永辉超市客户服务电话,谎称其已在超市内放置了一枚炸弹,要求超市准备20万元人民币并等待通知。
厦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随即出动包括特警、刑警、交警等各警种在内的大量警力,对该公司的五家超市连锁店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并排查可疑爆炸物。直至当日18时左右,这5家超市才恢复正常营业,共计停业3个小时,损失营业额约21万余元。警方未发现爆炸物,并于当日抓获了陈益艺。
法院还查明,今年1月至2月间,陈益艺还用手机向被害人郑某、陈某发送信息,以郑某、陈某的孩子人身安全相威胁,要求郑某、陈某汇款到指定账户,敲诈勒索金额共计15万元,但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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