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案
时间:2023-04-25 11:12:02 4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张育斌与刘素琴于2004年8月5日离婚,同年8月18日,双方就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共对外结欠50700元。2004年8月至11月,张育斌先行清偿原夫妻共有债务47932.1元,并支付了被提起诉讼而花去的相关费用610元,合计48542.1元。张育斌请求刘素琴偿还24271元。而刘素琴辩称,2004年8月18日,原、被告仅协商对子女今后的抚养、教育事项,并没有涉及共同债权债务确认的问题,其在夫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权、债务确认书上签名,是受原告欺骗所为,该确认书没有法律效力

2004年12月13日,协议离婚后,法院执行中对夫方进行强制执行,使夫方先行对债权人履行了给付义务。为此,夫方基于夫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权、债务确认书中的约定,向妻方行使追偿权,要求被告承担一半的共同债务,于法有据。

全文3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协议离婚 最新知识
针对解读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解读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