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未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会按照规定受理并告知决定。但如一方有条件报警未报警,应负全部责任;各方有条件报案未报案,应负同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即使当事人未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会按照规定受理。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警,而未报警或者未及时报警,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未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报警,未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因此,交通事故未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并进行调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即使当事人未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受理。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警,而未报警或者未及时报警,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因此,即使当事人未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受理并进行调查,以查明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依法应当吊销、注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对现役军人实施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处理。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依法暂扣、吊销、注销驾驶证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将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注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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