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济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支付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巨额财产。冒用价值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十万元以上公私财物的,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论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经济诈骗罪十年什么标准
经济诈骗罪被判处十年的标准是涉案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属于涉案金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金额较大的,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单一处罚金。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况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罚款。金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重大的情况下,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是指通过诈骗获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骗取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应视为数额特别巨大。诈骗2000万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大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应该判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具体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整体情况确定。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