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从判决生效第二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期满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该如何办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的处理方法: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本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关系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的,应当提供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果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的状况,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的生活;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式;
8、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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