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处罚的公职人员必须双开吗
双开:开除党籍、开除政籍(即开除政治职务)。公务员法规定,被判处刑罚就不能再当公务员了;犯罪的公务员,很多都是在未判刑前就被开除党籍的,党内是不能允许有犯罪分子的。所以,犯罪并被判处刑罚的(包括缓刑),应当双开。
开除公务员需要强调的是:
1、开除处分的决定有县级以上政府、党委、机关部门才能作出,县级以下是没有这个权利的,这点需要注意。
2、作出开除决定后需要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也就是提交处分决定。
3、将处分决定放入个人档案。
4、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公职人员被批捕不起诉的双开吗?
公职人员被批捕不起诉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双开。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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