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结婚的消极条件有双方之间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等。因为这样会导致婚姻无效,此时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双方不能领取离婚证。
一、请问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
区别为: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
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
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二、对于无效的婚姻能不能申请撤销
婚姻无效不能请求撤销,只能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欺诈婚姻是否是可以撤销的
欺诈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在结婚时有胁迫情节的,法院才会受理可撤销婚姻的请求诉权,否则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婚姻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族经济条件等信息的,以有效婚姻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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