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却没清算,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没有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吗
公司合并和分立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以下情形需要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在什么条件下能算清算
公司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公司股份被冻结可以解散吗
股份冻结后公司只要存在法定解散事由,是可以解散的。公司解散与股权是否冻结无关。公司的解散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申请予以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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