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时间:2023-04-01 17:23:31 3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一、婚后房产写个人独有就是个人房产吗

婚后房产写个人独有不是个人房产。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鉴定机构在哪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取的是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误工补贴。法院无权收取鉴定费,因此,法院也就没有收取鉴定费的收费标准。法院给房子鉴定估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应当是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争议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法院委托是不收委托费的,只有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至于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的标准,那是由鉴定机构的权限范围,法院无权干涉。离婚房产法院评估费用是多少钱,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二)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房子归谁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归谁所有要区分如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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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1-17 1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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