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是什么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私营企业挪用公款怎么定罪
私营企业职工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所以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定罪。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