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妇只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儿媳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一、媳妇不赡养男方的父母是否违法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因此儿媳妇不赡养男方的父母,不违法。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二、儿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吗
儿媳妇不可以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公婆的法定继承人是儿子,儿媳没有继承人资格。但儿子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则需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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