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狗咬兔子的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狗主人陈某同意赔偿兔主人韩某经济损失28000元。签订调解协议之时,陈某还感概地说“我这几只狗可都是价值千金哪!”。
原来在2010年1月的一天,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某村村民韩某的兔场内突然闯入了四只狗,将韩某精心饲养的兔子咬死150余只。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韩某仍一脸的心痛,他辛辛苦苦花费大半年时间才有了一定的规模兔场,正想着扩大经营规模大干一场之时却没想到兔场内大半的兔子身死犬口。事发之后,经过韩某仔细观察发现同村村民陈某家四只狗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韩某发现陈某家的四只狗满身都是鲜血,后韩某要求陈某赔偿其损失,当时陈某口头承诺赔偿。后双方在村、镇两级调解组织主持下进行多次调解,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陈某否认是他的狗咬死了韩某的兔子。韩某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其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是否是陈某的狗咬死韩某的兔子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为确定韩某保留在冰柜中兔子的价值,韩某向法院申请对兔子进行价值鉴定。就在鉴定人员将要对兔子进行价值鉴定的前一天,韩某兔场内剩余的兔子再次丧命“狗嘴”,但这一次“凶手”被现场抓获,果然就是陈某家的四只狗。这一次陈某无话可说,他的四只狗被抓了个现形。
最后,在法官调解下,陈某同意赔偿韩某兔子损失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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