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泄露出去?
①离职或在职的员工,在离职或集体受到不正当利益驱使时,可能会窃取商业秘密。不忠的员工也可能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据有关调查,泄露商业秘密的企业员工中,在职员工占30%,离退休员工占28%。一些公司认为,最有效的研发捷径是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这一理念使得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那些国际声誉良好的公司,利用工(商)务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③接受外方人员的采访、访问、调查,以及在实践中的失职行为,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但同时也是商业秘密流失的重要渠道。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例如,某个国家的一位工程师曾经穿着粘粘的鞋子到一家飞机制造厂去获取金属屑,以便进行化学分析。另一个例子是中国生产的龙须席,历史悠久。在清朝,它是皇帝享有的贡品。自1953以来,已出口到日本、香港、马来西亚、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
曾在莱比锡世界手工艺博览会上被誉为“中国独特的手工艺”,为国家赢得了大量的外汇。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一家企业派人参观了生产的全过程,对每一道工序都做了详细的了解和拍照。不久之后,日本停止从中国进口龙须草垫。同时,在国际市场上与中国展开竞争,逐步取得垄断地位,最终导致中国出口厂商全部关闭。
④供应商和客户
企业经常需要向供应商或客户披露产品、零部件、材料、生产设备或工艺的一些秘密。而这些供应商或客户往往要与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做生意。因此,即使是最值得信赖的供应商也可能成为泄露商业秘密的潜在风险源,尤其是关键环节的供应商。就客户或未来客户而言,他们可能向竞争对手泄露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使用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
⑤技术作品的发表和言论
技术作品和言论属于自由信息,是自由信息的主要来源。许多专业人士愿意把他们最先进的研究成果告诉他们的技术同行是很自然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在这一领域的学术地位和专业声望。但是,这也意味着信息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企业永远不能主张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例如,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杂交水稻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然而,由于这一科技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50多篇论文,这一技术的“秘密”丧失了。一般说来,广告和展览往往进退两难。一方面,为了促进销售,他们尽量宣传企业开发的最新、最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这些广告可能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广告或展览对新开发的技术进行解释和描述,就是向公众披露。从法律上讲,这相当于剥夺或损害了企业获得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利。除了正式的文件资料外,商业秘密还存在于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工业废品等垃圾载体中,这些载体最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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