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日期与见证日期不一样有效吗?
是属于无效的;何谓见证人,是在同一个时间内见证了书写遗嘱的过程,及签字的过程。书写遗嘱的日间与见证的时间不同,这份遗嘱如果是立遗嘱人自已本人书写,自已签字,是立遗嘱人的自已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份遗嘱有效,如果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或不认字,两个时间不同,很难认定为有效。如果当日立了两份遗嘱,你如果是两份遗嘱的持有人,你可以选择对你有利的遗嘱提交。同时立遗嘱无法确定立遗嘱的先后。法律规定,全都是自书遗嘱,后者有效。
二、订立遗嘱形式的要求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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