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公积金缓缴审批指南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对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批准后可以缓缴公积金。如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用人单位需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方可。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公积金缓缴审批相关事项。
北京公积金缓缴审批
【受理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相关业务】:北京公积金补缴
【咨询电话】:010-96155
公积金缓缴申请条件:
1、单位经济效益不好;
2、由于经营原因,导致单位流动资金困难。
公积金缓缴所需资料:
1、单位申请公积金缓缴申请书;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或文件;
3、企业上年度或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上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5、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6、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清册;
7、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计划。
【备注】: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用人单位需提供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证明文件。
公积金缓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填写缓缴申请,且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辖区管理部提出缓缴申请;
2、管理部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对资料进去审核并报管理委员会备案;
3、经管委会批准后可以缓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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