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一般判刑为:犯此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等。
3、对于国有公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章程和规定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不负责任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导致了失职的行为,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就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追究上述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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