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时间:2023-04-10 20:40:36 1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43.根据规定,对纳税人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分情况定罪处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4,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根据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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