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在执行专利管理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事要求的规定处置相关事宜,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收受贿赂。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
一、包庇或者放纵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向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三、在专利纠纷调解过程中,偏袒一方,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的;
五、其他属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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