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怎么仲裁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员工入职30天之内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单位要进行补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属于以上强制范围内的单位的在职职工,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为你办理缴存登记及缴存公积金。关于住房公积金,虽然也要求单位缴纳,但没有社保严格,员工投诉也只能给住房公积金机构投诉,力度不大。
二、仲裁调节的范围
根据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我国关于社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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