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与对方协商。虽然从法律上讲,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不能撤回,且免除之后债权债务关系就发生了终止,但从道德层面上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2、对方不肯协商也不愿意履行债务的,不能以违法手段如威胁、恐吓等要求对方履行。但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的意思表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方仍需要清偿债务。
免除债务的效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
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
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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