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其他企业法人的意思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即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其他企业法人的登记条件
其他企业法人的登记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当法律规定其登记需要先行获得许可时,还需要满足其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其他企业法人的独立性
其他企业法人的独立性是指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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