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所以家属与案件无关的,不能旁听。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二条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
一、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一)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五)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六)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刑事案件中哪些罪名可能会判死刑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刑法规定有68个死刑罪名。实践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使用频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非暴力犯罪的“理论”死刑则很少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取消13个死刑罪名。
死刑案件事关被告人的生命,此类案件对于被告及家属心理的煎熬强于普通案件。同时死刑案件案情通常比较重大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有非常多的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文件,建议针对死刑案件在选择律师之前一定要重点考虑律师是否承办过大量的死刑案件,是否有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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