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一、打架导致轻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行为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的处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致使多人轻伤的
2、曾因殴打他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治安处罚两次以上的。
3、以残忍手段致人轻伤,情节恶劣的;
其他适用缓刑可能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适用缓刑的,可以不受上述情形限制。
二、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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