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姻子女、非婚姻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姻子女、非婚姻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法 定 继 承 人 的 继 承 权 : 子 女 、 父 母 、 兄 弟 姐 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包括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三顺序继承人。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中,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间存在相互继承的关系。因此,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子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总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旨在保障亲属关系的稳定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间存在相互继承的关系。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继承权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亲属关系的稳定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间存在相互继承的关系。因此,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享有继承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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