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法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女教师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会受到惩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法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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