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刑事拘留多久会转逮捕
刑事拘留多久之后会转逮捕。那么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案件的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之内会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但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最初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刑事拘留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就是逮捕,要么就是释放。
捕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之后,延长期限是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后再延长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两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可以去到八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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