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审计…2007-4-311:37:51来源:中国审计学会
在1996年,亚洲发展银行资助了一个技术援助项目,以帮助柬埔寨起草审计法,随后这部法律于2000年3月获得了柬埔寨国民大会的通过。柬埔寨国家审计署(以下简称NAA)成立于2002年早期,从此以后,NAA持续获得亚洲发展银行的重大援助。在2003年4月,德国联邦共和国派出一名审计顾问,去与NAA共同工作了两年时间。在2004年,世界银行赞助NAA两名审计师参加了由美国总审计局组织的国际审计师奖学金项目。这些努力及其他的国外职业培训课程,促进了NAA职能的发挥,提高了其审计工作效率。在2002年12月,NAA成为了国际最高审计组织的一员,在2004年3月,NAA加入了亚洲最高审计组织。
法定权威性及独立性
根据柬埔寨王国审计法第18条,审计长及两名副审计长的任命需经皇家政府提名,且必须获得国民大会2/3以上成员的多数通过。
审计长及两名副审计长的任期为5年,且可以连任。如果审计长或副审计长死亡、辞职、残疾或犯了严重错误,一名新的审计长或副审计长将会根据柬埔寨王国审计法所规定的条件获得任命。
NAA是一个独立的公共实体,因为其有着从国家预算获得的单独预算。其一切收入和支出都由财政系统的法律来规范。NAA直接向国民大会、参议院及皇家政府报告,以提供信息。
组织机构
审计长及两名副审计长领导NAA,NAA由总秘书处、财务部、技术部及三个审计部所构成。
——总秘书处负责:
(1)计划、协调、监控各个部门的工作并准备年终审计报告;
(2)制定政策、目的、目标及后续执行程序;
(3)建议人员升迁及决定薪水、报酬及奖金;
(4)与国内或国际公共机构协调。
——财务部负责处理日常行政工作,如人事、协议、安全、后勤及薪水册。
——技术部负责研发、诉讼、图书馆、信息技术及培训。
——三个审计部负责审计各部委、公共机构、中介机构、国家银行、国家财务机关、公众事业企业、市政府、省政府及地方办事处、与政府签订合同向政府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从政府获得财政援助的机构。
委任托管权
根据柬埔寨王国审计法,NAA有权审计所有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上文所提到的各种实体。在执行其工作中,NAA既可以主动进行合规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及绩效审计,也可以应国民大会财政与银行委员会、国民大会、参议院、各部门、公共机构及权威人士的要求进行审计。总审计长可以依据其判断力进行特殊要求审计。
根据审计法,审计师有权接触被审计单位的各种文件、报告及财物。任何经授权的审计师不得向公众披露或泄露其在审计工作中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信息。
报告
在完成各个审计环节后,总审计长会发送一份审计报告草案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报告会披露被审计单位在会计记录、货币及公共资产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规之处。如果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接到审计报告草案的28天内予以书面回复,那么总审计长将会考虑在准备最终审计报告前加上注解。不然,审计报告草案将会成为定稿。审计报告会提交给国民大会、参议院、部长委员会及财经部。
总审计长会定期向国民大会及参议院报告自己在履行职责时所遇到的问题。
职员
为了完成任务及提高效率,NAA在职员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目前,在196名雇员中,有153名是来自各个政府部门及大学。审计师必须持有一种本科学位。
而且,NAA目前接受来自两个外部顾问的技术支持,一是德国,另一是亚洲发展银行。
未来展望
NAA把提升审计人员能力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作为当务之急,其接下来几年的战略规划将集中于:
——对审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建立审计标准、审计指南及审计指导方针;
——对审计过程及审计程序进行标准化建设。
----文章出处:InternationalJornalofGovernmentAditing,2005年4月
(本文由冯均科、罗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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