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法律上界定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要求实际交付借款,交付借款后,借款合同只要是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但是因为书写的是小名,并不能非常直接的显示出借款人是谁,所以在维权的时候,可能会碰到障碍。起诉的话,还需要明确借款人信息。
一、借款人假名字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人用假名字写的借条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借款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借款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二、欠条内容要怎么写才有效
欠条内容应具备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明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3、明确写明贷款期限;
4、借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
5、应明确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及支付方式;
6、借款人应当亲自签字、手印或者书写的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名字不符败诉
借款人借条上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直接导致败诉的法律后果。
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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