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
机动车发生车祸时,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的全责方死亡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免赔或者超出保险限额的,由死者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摩托车追尾汽车应如何处理
摩托车追尾汽车应请交通部门鉴定责任。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
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三、交通事故个人如何伤残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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