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收养领养孩子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3-05-09 22:01:14 1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收养领养材料:

青岛市民收养领养孩子有以下四种情况,不同情况需要满足的材料如下:

(一)收养继子继女:

收养人:

1、收养登记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

送养人: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3、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

(二)、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人:

1、收养登记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5、收养人情况证明;

6、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

3、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三)、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收养人:

1、收养登记申请书;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5、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6、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

1、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3、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4、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寻找弃婴、儿童的公告。

5、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同时提交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四)、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

1、收养登记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5、收养人情况证明

6、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

3、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开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4、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5、配偶一方死亡的,死亡证明和死亡一方父母不行使抚养权的同意书。

了解收养领养孩子更多信息请点击进入

还有更多详细信息尽在【】专题

全文8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领养 最新知识
针对青岛收养领养孩子要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青岛收养领养孩子要哪些材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