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诉讼离婚中,对方不到庭,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次就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同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起诉离婚是不是法院就要有律师
当事人如果诉讼需要律师代理,有两种途径:一是到律师事务所委托相应专业的律师代理。二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是贫困人口,可以向司法局、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申请免费的律师代理即法律援助。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人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顺利化解纠纷,从而陷入困境处于不利地位,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在离婚诉讼中,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应该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的标准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掌握的。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各地要求存在差异,具体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的部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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