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6)为逃避法律而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既遂是以下列标准量刑的:
1、犯交通肇事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存在肇事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其逃逸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