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是在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内提交,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时,法院会书面通知签收人相关的期限。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答辩状是在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内提交,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时,法院会书面通知签收人相关的期限。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后,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根据该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因此,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十五天。
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十五天,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在答辩期限内,被告有权提出答辩状,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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