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公司需要注意什么?我给你一个简单的答案。(1)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在30日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前,应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组织机构和劳动人事等信息,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通过这种方式,在后面的谈判中知己知彼,获得最大的利益。(3)签署收购意向书。被收购公司应与被收购公司协商,就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和违约责任达成协议,并签署收购意向书。这样可以避免收购过程的随意性,在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护双方的利益。
收购公司股权流程
(一)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三)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四)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五)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六)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七)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八)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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