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超过五年可以撤销。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一、商标转让流程如何办理
商标转让流程按下述流程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申请、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
3、在打码窗口打收条形码;
4、在支付窗口支付转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变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什么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
1、注册商标注销,注册商标权终止,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届满,最终续展;
2、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权终止;
3、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因注册商标纠纷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终止商标权;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终止商标权。
商标权终止是指商标权的消灭。
三、注册商标的法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包括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2)争议撤销。根据中国《商标法》,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3)三年不使用撤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任何第三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撤销申请。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不同。注销商标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而撤销商标或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这种处分或决定,取决于商标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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