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权利取得丧偶赔偿;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无权利要求丧偶赔偿。
一、什么样的婚姻可以认定事实婚姻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里面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当事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补办相关的结婚证件。未按法律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结婚是需要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要求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关系自此产生。但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已经满足登记条件的,即使没有结婚证,婚姻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有继承权。只有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才按事实婚姻处理。一般情况下,没有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男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的配偶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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