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就单纯的能够离婚吗
一、是否准予离婚,法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二、如果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的,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而是给双方6个月的冷静期,让双方再好好想想。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再过6个月,你还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判决准予离婚的。
当然,如果你的配偶也同意离婚,只是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上有不同意见的,那第一次起诉进,法院也会判决同意离婚的。
二、起诉五六次了法院还不判离怎么办
起诉离婚五六次不判离,可以再次补充有关证据,并再次开庭判决处理。
1、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具备判决双方离婚的条件,和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2、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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