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该如何迁移
1、离婚孩子的户口迁移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什么
1、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父母起诉到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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