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物业税
在香港,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物业税是在每一个课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楼宇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向在香港拥有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若物业拥有人为法团并作出书面申请,则租金收入可视为公司营业收入,免缴物业税而征收利得税。物业税适用税率为15%.
新加坡的物业税
新加坡物业税制新加坡物业税是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征收的税种,包括针对中低收入者的政府组屋也必须交纳物业税。具体来说,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日本的财产税制
日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等不动产课征的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注册执照税等,同时还有遗产继承税与赠予税。目前,日本的财产税主要对房地产取得和保有环节征收,对财产转让收入则主要征收所得税和居民税。
(一)财产取得课税
注册执照税和不动产取得税。日本实行财产登记制度,即取得土地房屋的人为保全其权利而进行登记。该制度是日本对房地产取得和保有环节征税的基础。土地和房屋在市町村“房地产征税台账”上分开登记并向一般市民公开。作为一项法定行政服务,自2003年起,除纳税人外,还允许租地人、租房人和其他相关者公开阅览台账登记的全部内容。这项政务公开活动使纳税人有机会比较自己与同一市町村内其他人的房地产评估额,如对评估不服,可以向市町村的专门机构提出审查请求或向法院起诉。
在进行登记时,取得房地产的人必须缴纳注册执照税。其税率根据登记的种类分别设定,如所有权保存登记税率为4‰,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建住宅适用15%的税率;为促进房地产的流转,对新建住宅和二手房转移登记则适用优惠税率。注册执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地产评估额、债权金额和不动产个数。
房地产取得者还须缴纳不动产取得税,该税属于都道府县税。县税务所凭借房地产登记证明,到现场进行核实后,向纳税人送达纳税通知书并征税。征税日期为买卖合同上显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日期。不动产取得税的标准税率为4%,其减轻税负的方法是变动计税依据,如2004年以房地产评估额的1/2作为计税依据并减按3%征收。除因继承、遗赠、信托、转让担保、土地规划换地等取得的房地产不征此税外,因买卖、交换、赠与、新建、改建等取得的房地产均征收该税。其免征范围为取得费低于10万日元的土地、低于23万日元的房屋和构筑物,以及用于公共和公益目的的道路用地及墓地等。
继承税与赠予税。日本继承税和赠予税目前均采用10%~50%的6档累进税率。征税对象包括土地、房屋、有价证券、现金、存款等,其中继承税来自房地产的应税财产占六七成,占直接国税的34%.两者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评估额。评估标准主要是市价(指在纳税期内由不特定多数当事人进行正常自由交易时成立的价格)。为确保评估的公正合理,国税厅规定了三项基本方针:评估的全国统一性;评估的简单明了性;评估的安全性。评估额通常设定得低于市价。免征继承税的财产包括墓地和供宗教、慈善、学术等公益事业用的财产。
(二)财产保有课税(即我们说的物业税)
固定资产税。日本在改革地租、房屋税时,明确了固定资产税的征税主体为市町村级政府,其收入全部归市町村支配;计税依据由工商业收益和住宅租赁额改为评估额;同时将征收范围从房地产扩大到折旧资产(房地产以外供经营用的资产)。固定资产税实行台账征税原则。市町村政府对土地、房屋、折旧资产分别设有征税台账和补充征税台账,后者是为遗漏登记的房地产实际所有人或使用人准备的。凡是在台账上注册登记的房地产所有人均为固定资产税纳税人。固定资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原则上三年固定不变,从形态上区分为基准年度评估额和比照基准年度评估额,以区别不同情况、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为14%.对公益事业、住宅用地(灾区)等,按照财产评估额给予一定比例减除。固定资产税采用免征额制度,免征额为土地30万日元、房屋20万日元、折旧资产150万日元。免税范围则包括政府、皇室、邮政部门、自然资源机构等的房地产,宗教法人、墓地、公路水路、国立公园和国家风景保护区、国家重点文化历史名胜、重点传统建筑群保存区、学校法人取得的土地等。固定资产税的减免优惠则主要集中在一定面积的新建住宅、新建租赁住宅、市区再开发工程建筑以及供老年人居住的优质租赁住宅上。日本房地产评估实行市町村长负责的房地产估价师制度。其步骤是,首先由市町村估价师将评估结果提交市町村长,估价师评估所依据的是国土交通省土地鉴定委员会每年1月1日确定的公示地公示价格;然后,市町村长根据全国统一的房地产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确定房地产价格并及时在房地产征税台账上登记后公示。市町村房地产评估根据土地用途(商业、工业、住宅、观光、农田等)和位置,在每一情况类似地段(街道、交通、居住环境等)选出标准地和标准田。标准地价格以地价公示价格的70%为尺度并根据市场价进行调整。城市规划税。
城市规划税的纳税人和征收方法的规定均与固定资产税相同。不同的是,城市规划税的征税对象为城区内和开发区内的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税款专项用于该区域内的城市规划事业。折旧资产不包含在征税对象范围内。最高限制税率为13%.
韩国的财产税
韩国房地产经济从2000年初开始过热,其中投资客最为云集的首尔江南区房价涨幅已超过3倍。而2003年末,韩国政府采取了房地产遏制政策,以控制房价涨幅。目前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达到惊人的30%.而韩国在接下来的2年内,还有可能进一步调整房地产税率。财产税和土地税将会被整合为资本收益税,税率将增加为:第二套房产为50%,而第三套房产为60%。
台湾物业税
按照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价的0.8%-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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