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的第一条,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及个人,不在此次的公告里。既然不在此次的公告里,自然是不用税号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了。
一、银行是非法人组织吗
银行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非法人企业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账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二、公告期后多久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公告的时间:
1、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2、合伙企业,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公司解散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关于简易注销的期限,法律暂无明文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尽快处理。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怎样注销
民办非企业的注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十七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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