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羁押分别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同阶段的刑法、强制措施。拘役的执行方式不是羁押。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的权限划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拘役羁押一日抵刑期多久
被判拘役羁押一日抵刑期一天。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
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比如说,在3月1日被判有期3年,判决生效了,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了10天,那么此时在3年刑期中减去10天,就是要执行的刑期。
因此,犯罪分子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日后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还需要看实际被判主刑是什么。
根据我国规定,若是被判管制的话,那么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但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就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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