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中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与以往的调整相比,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力度和范围都是前所未有的。2831种商品被列入调整的“大名单”,约占关税商品总数的37%
相关专家认为,此时出台这一政策可谓“一箭双雕”。一是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二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由快转稳2007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
为了缓解贸易顺差
与以往的调整相比,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力度和范围是前所未有的。2831种列入调整“大名单”的商品约占关税商品总数的37%
为了遏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去年9月和今年4月,中国调整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退税的调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遏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造成的突出矛盾,外贸顺差过大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据海关统计,2007年1-5月,中国进出口总额为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总额4435亿美元,同比增长27.8%;进口总额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增速8.7个百分点,累计顺差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
随着外贸顺差的增加,贸易摩擦时有发生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可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进出口贸易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上述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没有过渡期。2006年9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补充禁止加工贸易目录的通知》,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为减少企业亏损,确保政策顺利过渡,当时专门规定了三个月的过渡期,即只要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商品符合一定条件,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出口合同备案,可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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