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
1、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
2、酒水、饮料应属食品流通的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
3、企业根据承包人以前的工作经历、名气、试菜情况和企业规模的大小,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出一个"价格"。这种"议价"方法主观性太强,随意性不大,不一定能确定一个较合理的工资额度。
因为厨师队伍人数众多,难免良莠不齐,而这种"议价"方法无统一客观标准,往往使工资额度的确定关键在"谈"而不在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水平有多高。
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
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计划生育情况),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
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签署意见。
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6、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条例》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二、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
3、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餐饮经营许可证》;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7、工作人员健康证;
8、《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12、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情况仍需当地相关部门核准并确定)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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