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非法采挖矿产资源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将此种盗采行为专门规定为非法采矿罪,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条适用原则,对非法盗采矿石的行为应当适用非法采矿罪,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一、构成非法采砂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3、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价值数额累计计算。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取土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非法取矿产资源之土,且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的,其矿产品价值或给矿产资源造成破坏的价值达到10-30万元即应予立案;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价值达到5-15万元的,应予立案等。
三、盗采国家资源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没有盗采国家资源罪名,只有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3、在主体上,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通常只限于直接责任人员,主要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4、在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是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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