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死亡抚恤金
时间:2023-08-07 09:54:39 1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最高等级奖励的比例增发一次性养老金。2、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给予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由军人生前供养的。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向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定性是分配的前提,死亡抚恤金即使分配结果类似于遗产,也不宜视作遗产。遗产系死者生前所有或可得确定的财产,其构成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生于或可得确定于生前;二是属于死者所有。而死亡抚恤金的产生基于死亡这一事件,既非死者生前可以获得的财产,也非因死者生前实施的某些行为可确定的期待收益。此外,抚恤金的所有人亦非死者本人,不属死者财产。因而抚恤金不是遗产。

死亡抚恤金具有对死者近亲属精神与物质双重补偿之价值。亲疏关系以及相互照顾程度决定着死者的离去对该亲属精神方面造成的影响,而该亲属的自主生活能力、收入状况及死者生前对其的帮助程度则决定了死者的离去对该亲属物质方面造成的影响。分配抚恤金时应综合考虑上述方面,以期更好地体现死亡抚恤金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补偿的双重价值。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

全文7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更新时间:2024-08-15 14:45:16
查看抚恤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抚恤金 最新知识
针对什么是死亡抚恤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什么是死亡抚恤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