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颁布国务院令第263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导游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3.没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导游证的。
二、玉林导游证核发办理材料
1、《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身份证
3、白底彩色照片
4、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5、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
6、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
三、玉林导游证核发办理地点
玉林市秀水北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41-42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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