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应在哪方民政局办理
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办理程序有哪些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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