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于合同的生效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逻辑延续上合同成立在前、合同生效在后,合同成立只需要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及标的(何种法律关系),合同生效需要意思表示主体在自己行为行为能力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纯获利益性民事活动);还需要意思表示真实,若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的法定情形,该民事合同是可以在法定除斥期间内撤销的(因欺诈、胁迫而撤销的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实一年内,因显失公平而撤销的期间为该优势地位消失后6个月内,上述法定撤销权均受最长保护期限制,即行为发生后20年内,逾期则撤销权消灭,权利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受合同约束)。
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里,合同“成立”的前提件是“依法”,说明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第一,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
第二,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三,合同的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另外要式合同须依合同方式,实践合同须交付合同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对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从逻辑上看,合同只有成立,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合同生效的要件还应当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
有些合同,还须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有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殊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时,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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